有一句話我一開始就要跟你們說,那就是我女朋友很漂亮!

我懶的多花時間來跟你們解釋她有多漂亮了,你們哪天看到她的話就知道了她真的很漂亮!

平常我就開著時髦跑車,載著漂亮女友,而我都會開上一陣響徹周圍的雷鬼音樂,邊享受路人投來的羨慕眼光,哇哈多爽啊!

特別重要的是,她胸部很大!超大!

靠我第一眼看到她胸部的時候我就巴不得一頭鑽進去啊!

她之所以會跟我在一起,我猜是因為我有一台拉風的跑車,跟豐富的家產。我猜啦,要不然她這種美女怎麼會跟我這個長的不怎樣的男人在一起?一定是因為錢啊!

所以必須在她沒有在我身上撈走太多錢時把她甩了,否則讓這女人食髓知味,繼續下去不知道要花我多少錢,雖然說像她這樣漂亮又有一對大奶子的女人天下少有……嘖嘖。

所以我跟她提出了環島計劃,每天各在一個縣市過夜,25縣市繞完,也做了25次愛,該夠了,到時就該跟她說清楚,一刀分個了斷。

反正天底下女人多的是,我相信像她這樣的女人一定還是有的,為了錢,什麼都可以不用管了。

於是我們開始了環島旅行,每天都住汽車旅館,每天都做愛……只不過路上出了點意外,你大概想說旅行嘛,出意外難免的。

不過這意外可不是普通的意外啊,唉,反正你再聽我說下去就對了。

我忘記我們當時是開到哪一個縣市了,我只記得那時候很晚了,而且我們開在一條什麼都沒有的大馬路上面,我心裡想說今天大概找不到地方住了,看來只得停路邊睡車上,反正沒差,車上我照樣能夠做愛嘿嘿嘿。

只不過我女朋友一定要找個地方過夜,否則一天不洗澡她會難受死的,還一邊抱怨著我為什麼不看好地圖再開車。

我忍受著她的聒噪繼續開車,總算在路邊發現一家附廁所的便利商店,看看時間。哇!也已經半夜兩點了。

於是我就跟她說啦,再這樣開下去也不見得找的到旅館,不如妳去便利商店廁所裡面簡單梳洗一下,車上過夜就是了。

看看現在的情況,她也沒辦法,只能答應了,我也順便下車買些宵夜吃。走進店裡,大夜班的店員長的一副死人樣,面貌平平板板。

我看著女朋友走進廁所,隨便買了些御飯團跟漢堡後回到車上,邊吃邊等。

等了二十分鐘,她沒出來。我想說應該嘛,女人一打扮起來總是拖拖拉拉的,好不討厭,於是繼續等。

等了一小時,東西吃完了,她還沒出來,我想差不多啦,有一次她也是裝扮了一個多小時才肯出門。

等了兩小時,我可忍不住了,這段時間我還在車上打了個瞌睡,於是我又進去店裡,在廁所門前喊說你這女人好了沒啊?反正我們在車上過夜又沒人看的到,幹麻那麼仔細化妝?

不過沒回應,我直接轉了門把,反正我們彼此都做了好幾十次愛,就算她門不小心沒鎖我闖進去也不會怎樣。

門是沒鎖,但是裡面竟然沒人。

我當然嚇到了啊,我買上去問店員說我女朋友跑去哪裡了,那死人店員竟然給我說不知道,他媽的怎麼會不知道?我不是帶她進來看她進去廁所了嗎?難不成她自己先走了嗎?

但那店員的回答一概是不知道,看這店員的塊頭,我應該打不過他,於是我悻悻然地回到了車上。

不過我女朋友哪裡去啦?難道她真的先走了不成?

嗯,我剛剛有提到我有打了一陣瞌睡,所以我沒注意到也是有可能的……說不定她早知道我預計要跟她分手,所以回車上的時候看到我在打瞌睡,就拿了所有錢跟信用卡提款卡這些東西自己跑了。

這個念頭一跑出來,我馬上檢查自己的東西有沒有少,結果一項不缺,那她到底是跑到哪裡去了?

這個時候,我突然想起了「不倒翁」的故事。你們警察應該也有聽過吧?

啥,你沒聽過?主要就是說一對夫妻去國外旅行,然後在某個衣服賣場裡面妻子進了試衣間裡去試衣,卻再也沒有出來。

那丈夫當然找啊,賣場的每個角落都找遍了就是找不到他妻子,後來只能傷心的回去了,好一個可憐蟲。不過後來他在那國家接連找了好幾天都找不到妻子以後,在路上偶然看到了一個招牌,不倒翁,好像是個表演。

他在好奇之下進去裡面看了一下表演,卻發現所謂的不倒翁竟是一個女人被砍掉四肢手腳、眼睛被戳瞎、舌頭被割斷之後塞在一個透明瓶子裡,就跟不倒翁一樣。而那女人只能發出含糊的呻吟聲。

而且這個女人當然就是那個丈夫的妻子啦,聽說那丈夫花了好大一筆錢才向當地的黑道把妻子贖回去,只不過他妻子以後就成了瘋子了,整天只會亂叫。

所以啦,我也在擔心說我女朋友該不會也被人擄走了,拿去做一些下流的表演吧?

這時候我看了一下店裡,哪知道那店員竟然也在看我,一雙死人眼冷冰冰的,我趕緊轉頭回去假裝沒事。

本來我還有在擔心啦,後來一想,反正這趟旅行結束後也是要跟她分手,如果她是自己要先走或是真的被人擄走了那也沒差了。還幫我省一下一頓麻煩。

所以我就門不鎖,在車裡睡上一晚,她要是今晚沒回來,我一大早就走人,就那麼簡單!

哇,結果你們猜我一早醒來看到了什麼?

那便利商店不見了!說不見了也不對,而是換了個店面了!竟然換成了一個豬肉舖。店面外面就吊上了好幾串豬肉,老闆就躲在豬肉後面揮著菜刀,一剁一剁的,看來在切豬肉呢。

但怎麼便利商店變成了豬肉舖了?這可奇怪了。

再仔細一看,那正在剁豬肉的老闆不就是那個死人臉的店員嗎?

嚇,而他在剁豬肉的時候竟然沒有在看刀的落處,而是在盯著我看,

我不敢再待在這了,馬上開了車就走,心裡還在盤估呢……我女朋友是真的走了?還是被這死人店員擄走了,然後切成了豬肉……










真是夠了,自從逮捕到他之後,他從頭到尾只會說著同一套故事。而當我們逮到他的時候,他已經不知道幾天沒洗澡,髒兮兮的窩在垃圾桶旁邊。

史警官跟我說,他一定是瘋了才會這樣。我想也是,但怎麼會瘋的呢?被鬼魂催命嗎?還是犯案後的心理壓力過大呢?

當然就我們警方的角度來說是第二種可能了。

當初一個老婆婆來局裡報案,說她女兒好幾個禮拜沒回家了,後來查到他女兒跟這男人在一起,我們馬上逮捕了這個瘋瘋癲癲的男人。

但不管我們怎麼質問他,他都只一直重複說著一個故事:「我一定要跟你們說!我女朋友很漂亮!你們哪天看到她就知道了……」

雖然說用句不是完全相同,但是劇情卻都一樣。就是她女朋友消失在一家便利商店裡,然後便利商店隔天變成了豬肉舖。他在故事說完後還會哀求我們:「我女朋友明明被那死人抓去切成豬肉賣掉啦!你們怎麼抓我呢?走,我帶你們去抓人……」

但問他要去哪裡抓,他又開始重複說著那個故事了。

直到今天案情才又了進展,外縣市一個巡邏的員警發現了一台停在路邊兩個月沒動過的車輛,查尋車主後聯絡到了我們,我跟史警官便帶著那瘋子一起前往現場。

車子跟瘋子描述的一樣,停在一條毫無人跡的產業道路上面,難怪那麼久才被發現。

一看到車子,那瘋子馬上鬼吼鬼叫:「看!豬肉舖就在那裡啊!快去抓他!以免被湮滅了證據!」

史警官不理他,問本地的員警道:「你們動過車子沒有?」

「只有查看過車內,沒有問題,但後車廂……」本地員警皺了皺鼻子。

我們知道他指的是什麼了。

「開了後車廂吧。」史警官跟我使了個眼神。

我應了聲,戴著手套扳住後車廂的開關,鬆鬆的,沒鎖。

我做了個深呼吸,把後車廂掀開了。

車內的屍臭遠比想像中誇張,我噗的轉頭就吐了。一看,本地員警跟史警官也瞬間吐了滿地。

只有那瘋子在大笑:「你們看!我就說我女朋友被抓去切成豬肉塊了……」







一開始有點下流...先對女性說聲對不起 orz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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